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示范幼儿园评估结果的公示
根据《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及管理办法》,省教育厅组织评估专家组,按照规定程序,对有关幼儿园开展了审验评估,现将评估结果公示,请予监督。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,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基础教育处提出。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,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,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。异议材料需包括必要的证据材料,以便核实查证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2月23日—2021年12月29日
通信地址: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,邮编:450018,
附件:1.第二十二批河南省示范幼儿园拟认定名单
2.满五年复评拟通过的河南省示范幼儿园名单
3.拟撤销“河南省示范幼儿园”称号的幼儿园名单